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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0日起,郴州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 2017-12-26 15:48:33

来源: 楼盘网

分类: 本地楼市


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切实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和人身财产安全,12月20日,郴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市城区规范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通告要求,从2018年1月20日起,郴州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让小编帮你划个重点吧!

↓↓↓

郴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区域(以下简称禁燃区)范围为:

滨河路-青年大道-郴江路-苏仙路-卜里坪路-南岭大道-龙女温泉景区-南岭大道-同福路(在建)-同心路-寒溪路-万华路-郴州大道-增湖路-兴城路-郴州大道-滨河路所形成的闭合区,以及上述城市道路闭合区域外的部分城市建成区(详见附图)。

自通告下发之日起,在禁燃区范围内停止办理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行政许可。对已经办理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在2018年1月20日前应当迁出禁燃区,因搬迁造成的损失由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安监部门按程序提出补偿方案,依法给予补偿。

自通告下发之日起,公安机关原则上停止办理禁燃区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行政许可。

禁燃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节日、婚丧嫁娶、乔迁、生日宴会等各类庆典活动中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应带头严格执行本通告规定,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城市环境。

对违反通告规定,在禁燃区内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请广大市民一定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哦

对于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以拨打

举报电话:0735-12345

责任编辑: ouhui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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